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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21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4-08      来源:光明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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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和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参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7日;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填报。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

  5.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10:00至4月14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资料和文件扫描件一并打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xhbsc@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考生姓名+岗位编码+联系方式+应聘新湖专干资料”;

  (2)不按照要求回复,造成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料不全或是图片不清晰致信息难以确认的,统一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资料纸质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

  (4)联系人:丘小姐;电话:0755-88212938。

  (温馨提示: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报考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计划生育个人承诺书(附件3);

  (3)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4)任职回避个人承诺书(附件5);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6,提供电子版);

  (6)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7)身份证(身份证需正反面扫描);

  (8)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或B类合格证扫描件(已取得的提供);

  (9)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等)。

  上述(1)(2)(3)(4)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街道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审核不通过。

  2.资格复审。办理入职前收取报名资料,(1)至(4)项资料收原件,(6)至(9)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3.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如总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未达到5:1的,全部进入面试;如超过5:1的,我街道将在统一组织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招聘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0755-88212947、xhbsc@szgm.gov.cn;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考试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用的考生将根据学历条件纳入光明区专干储备库,其中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考生纳入A类库,具备深圳市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的考生纳入B类库。

  (六)入库的考生可领取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后续可凭合格证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举行的专干招聘,具体事宜可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关注各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

  (七)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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