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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12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2-03      来源: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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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为辅助管理(执法)岗,聘用为专干后,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德才表现进行岗位调整;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取得有效的《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并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月21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23日-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通过指定政务邮箱qwbmsk@szgm.gov.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材料清单如下(扫描打包后以“岗位编号+姓名”为标题发送):

  1.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干报名表(手写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

  4.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6.计划生育承诺书(手写签名)

  7.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

  8.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咨询电话

  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古先生 0755-88212056。

  三、资格初审

  公告期内,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将组建考核小组,分批次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撰写的文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为自主问答,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的合格线为80分,成绩合格以上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未进入的不予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考核小组组织对进入考察环节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选择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应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邮寄)到我办。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均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由我办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晋升等按《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2449;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附件: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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