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面向全市机关单位(不含驻深单位)公开选调1名科员(综合管理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职位信息
A1职位:1名(行政编制),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科员。
二、报名条件
(一)全市机关单位(不含驻深单位),现职务层次为科员的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公务员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上一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三)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四)男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下(含1989年3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审计或经济专业;
(五)身体健康,具有纪检监察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二)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盐田区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深圳明镜网同时发布。
(二)接受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18:00时,请备齐相关材料,到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办公室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并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szytjwbgs@163.com。
请按照以下顺序提交材料:
1.中共深圳市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中共深圳市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附件4);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5.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收复印件验原件);
6.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3篇。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四)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笔试分数高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原则上入围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5: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五)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六)确定考察对象。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由高至低排序,确定选调职位考察对象,入围考察对象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2:1,由盐田区纪委(监察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评分,考察成绩占总成绩10%。
(七)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10楼1010室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25228912,25227030
附件:1.中共深圳市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
2.中共深圳市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3.中共深圳市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说明。doc
4.中共深圳市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doc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