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消防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要求,市公安消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119接警员岗位、消防文职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条件,统一聘用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女性10名、男性2名
(三)招聘岗位:
6名119接警员(要求女性)、5名消防文员、1名信通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为人诚实;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二)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5年12月3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人员)。
(三)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公分以上,女性身高160公分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四)应聘119接警员需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能适应昼夜值班;具有较好的沟通和语言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性格活泼开朗,亲和力强;应熟悉汕尾市情及行政区域情况,会听会讲潮汕话、普通话;打字录入速度每分钟40个(含40个)汉字以上。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计算机、外语专业证书,文字功底较好,通晓潮汕话、普通话、客家话及粤语的,优先考虑录用。
(五)应聘消防文员岗位人员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需要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尤其熟练使用计算机及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自动化软件,打字录入速度每分钟40个(含40个)汉字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应聘消防文员岗位的男性如果具备C2以上车辆驾驶资格或有2年以上驾驶小型轿车经验优先录取。
(六)应聘信通岗位专职消防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要求:1、计算机软硬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2、熟悉多种操作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并有网络安全、电脑病毒等维护经验;3、熟悉掌握主要系统软件的安装、配置和维护技术;4、熟悉网络布线、电话交换机布线等;5、熟悉电脑周边设备(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等)安装与维护;6、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工作态度,善于沟通。
(七)同等条件下,部队退役士兵,可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10 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现场和传真报名。
报名地点:汕尾市城区政和路8号市公安消防局四楼司令部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汕尾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经确认报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诚信考核。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和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6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五、聘用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40分)
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60分)
根据招聘岗位的名额依据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考核内容:用普通话进行5分钟的自我介绍;根据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和相关常识进行提问。
3、体能测试(不计总成绩,只作参考)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以及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不折算在总成绩,只作为录取的参考成绩。体能测试科目:男子1500米跑(女子800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4、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
(1)同时会听会讲潮汕话、客家话、广州话(会讲一种方言的,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3分);
(2)英语四级以上(加1分);英语六级以上加2分;
(3)熟悉公文写作、公文处理、文字表达能力强,曾在全国性、省级、市级报刊上发表文章的,在全国性报刊发表文章的加2分;省级的加1.5分;市级的加1分。取最高分,以作品原件为加分依据;
(4)中文大专学历的加1分、中文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计算机三级加2分、计算机二级加1分;
(5)有相关工作经验。曾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资企业担任办公文员的加1分;
(6)以上项目总加分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
体检,在以上各项目测试后,以应试者总成绩高低为序,按拟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市消防局后勤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支付。
凡是被聘用的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经考核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考核,合格者与市公安消防局签订1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六、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每月全部工资按2200元的标准执行(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金,具体工资以入职后核算的为准,试用期全部工资每月1300元)。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享受消防官兵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公安消防局负责解释。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警官(13929301126)
传真: 0660-3374836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8号市公安消防局四楼司令部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表一:汕尾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表二:汕尾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表
附表三:汕尾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汕尾市公安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