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补充我区欠缺学科教师,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相关规定,龙湖区教育系统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学校和岗位
(一)招聘名额
小学教师177名,特殊教育教师3名。
(二)招聘学校和岗位
具体招聘学校和岗位详见《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至2022年汕头市生源或汕头市户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体育教师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属龙湖区“三年行动计划”引进的博(硕)士研究生的配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6日(含)后出生);
7.须持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并承诺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在龙湖区教育系统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等环节均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择优聘用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聘,统一安排原则。由区教育局统一接受报名、统一聘用。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考生可在“职得招聘网”(www.zdzp.cn)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操作。
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上午9:00至2022年6月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笔试前报名系统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自行登录职得招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即2019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5日)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需上传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考生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试卷分A卷、B卷,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心理、音乐、美术和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使用A卷,报考体育学科的考生使用B卷。
6.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数: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文件的规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3)Y=1.2X+5(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龙湖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高中毕业证书。
(4)学历和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或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
(5)教师资格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要求,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6)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另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8)对笔试成绩符合政策性加分(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3.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的承诺。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形式及纪律:
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现行的龙湖区学校采用的五年级(上册)教材,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教具及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评委以考生抽签序号登记面试成绩,一律不得询问考生姓名及相关情况;考生进入试室说课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给分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将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学校约定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期间不得申请调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进行,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报名系统中发布,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笔试工作。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考生应留意相关通知,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有关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8831114;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4-88483379;
龙湖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754- 827700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86730055;
龙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dlonghu.gov.cn/
职得招聘网:http://www.zdzp.cn/
附件1: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