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汕头大学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
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5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汕头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学校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6日上午8:00至2022年3月18日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和方式
登录报名网站(www.qgsydw.com)按指引进行报名,并按报名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包含第一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的证书);
3.有中共党员条件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和社保缴交证明,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5.报名系统所填获奖经历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汕头大学招聘网站(http://job.stu.edu.cn,下同)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汕头大学招聘网站发布。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材料为本公告第四项“报名”的第二点“报名地点和方式”中提到的报名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证件照2张并在背面写明姓名。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汕头大学招聘网站公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或汕头大学招聘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函)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育基本理论与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汕头大学招聘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同笔试成绩一同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汕头大学招聘网站公布,并请面试人员注意查收电子邮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JS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SY岗位面试采取实操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实操和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操作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FDY岗位和GL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分数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由汕头大学统一组织。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汕头大学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汕头大学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缺额的,将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做递补人选。
(三)本次招聘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招聘期间或入职后经查实存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的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四)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汕头大学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4-86502344(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754-86502346(纪检监察室)
附件1:汕头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汕头大学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