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下半年急招护理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招聘护理人员10名,招聘岗位需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详见上表,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0月8日。
二、岗位薪酬和待遇
获聘人员按聘用制人员管理,按医院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院内公示栏及官网发布。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或网络报名方式。(邮箱:stsdsrmyyrsk@163.com,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8日。
地点:汕头市礐石海旁路12号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406室),
电话:0754-87496088。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报名回执。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或扫描件:
1.填写《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及资格证书;
4.提供个人简历。
五、应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护理技能考核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护理专业理论知识
2)笔试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护理技能考核: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护理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如考生数量低于以上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1)护理技能考核内容:护理技术操作。
2)护理技能考核组织形式:进行护理技术操作考核,根据考生护理技术操作能力打分。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需达到合格线。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技能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及分数排名从高到低原则,按招聘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综合成绩入围的考生进入面试。
1)面试评委:从人才招聘考核小组中抽调,至少三名,由一名院领导任主评委。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进行考评,由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
4)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笔试、护理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均需达到合格线。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七、体检
(1)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和标准: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院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八、拟聘人选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上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在院内公示栏、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应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一年经所在科室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由医院人才招聘小组负责笔试、面试等工作。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一)联系部门和联系电话:0754-87496088(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二)监督部门和电话:0754-87494333(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