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03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17日,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综合类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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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17日)
汕头市濠江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其中从濠江区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83个岗位,其中设有面向濠江区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岗位6个,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岗位组1个(招聘8名);详见《汕头市濠江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汕头市濠江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其中:
(一)应届毕业生。(1)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在报名首日无存续的人事劳动关系。(3)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在报名首日无存续的人事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4)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广东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资格审核时,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报名首日是否与用人单位存续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二)社区党组织书记。现任汕头市濠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5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详见附件2《从濠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①由广东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且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人员,并取得相应的全日制学历的人员;②广东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退出现役后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并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的人员。上述人员服役期间表现良好,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除《汕头市濠江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要求,详见《汕头市濠江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行政(党纪)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党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影响期)内的人员;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濠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从濠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四、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
1.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17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在2021年9月15日9:00至2021年9月17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濠江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dsthjsyzp2021/,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能否通过报名初审,报名结束5天内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反馈,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请于报名结束5天内自行电话联系招聘单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佐证材料。
4.现任濠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符合招考条件的,只能报考任职社区所属街道的招聘岗位。
5.本次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岗位设置岗位组,报考人员按岗位组报考,聘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具体时间届时在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科目共分两类,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满分均为100分:
(1)卫生岗位(即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卫生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预防医学、护理、临床等;
(2)综合岗位(即管理岗位、职教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行政、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含政策性加分)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在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符合政策性加分情况: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在招聘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5.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濠江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汕人社〔2013〕70号文相关要求,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 X+1(3<X≤10);3、Y=1.2X+5(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比例数的,按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面试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濠江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需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因疫情原因,未能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报考人员须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证等材料。
(4)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核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集中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测试范围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等,其中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内容包含基本医疗卫生相关知识。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
4.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体检。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本人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依次递补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最低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五年。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所有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考前要自我健康监测,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笔试、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十一、严格管理,接受监督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时间在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ojiang.gov.cn)公布。
考试工作咨询联系电话:0754-87375501(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4-87362461(区卫健局办公室)、0754-87380306(区委组织部)。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举报信箱设在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举报电话为:0754-87251519(区纪委派驻组),0754-87375501(区人社局)。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濠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上网).xls
附件2:从濠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