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简介
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始建于1952年12月,是全市供销社的联合组织和领导机构,业务上受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指导,行政上隶属市政府领导。汕头市供销社系统由市总社、区(县)联社、基层社三级供销社组成。市总社下辖多家直属企业;区(县)社设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社和南澳县社,下辖39个基层社和28家公司。市总社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资产管理科、基层科、财会科、综合业务科、党委办公室七个职能科室。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聘用人员1名,主要从事机关行政、后勤服务工作。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8日后出生);
4、本科学历,专业要求为公共事业管理B120401、行政管理B120402或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汕头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薪酬待遇标准每月3750元,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四、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8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要求提供的报名表、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tgxrsk@163.com,收到报名材料后将通过邮箱发送收件回复。
(三)报名材料(扫描件)
1.填写《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2021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贴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
3.本人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我社对应聘人员网上发送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对入围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五、招考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招考方式
1、考试为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对考试合格者,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入围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coop/)公布。
(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照我社准考证上公布的面试时间,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凭本人身份证、“粤康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处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报考者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2、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广大报考者在考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本次面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面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六、体检
1.体检工作及标准。由我社组织进行体检。入围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coop/)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人事科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coop/)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社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及电话: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人事科88277480
监督部门及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88878078
附件1:2021年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