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年新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于2021年3月份组织到华南师范大学现场设点,公开招聘2021年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下同)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和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区公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对象
(一)招聘名额:35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要求详见《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年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2021年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和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年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约定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本人不得单方面提出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
五、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的方法和要求
1.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初定2021年3月份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视情况另行公告,公告网址:澄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hai.gov.cn/ch/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年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双面打印,同时用手机或电脑扫描《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年新教师预报名登记表二维码》(附件3)填报有关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
(4)应聘人员本人简历,主要包括在校期间的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报名注意事项:属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至报名时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
凡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21年9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除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外,现场审核后退回。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硕士后面括号记载的专业有效。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4.资格审查
现场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聘方式
采用考核加面试的方式。
1.考核方式和内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及在校就读期间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经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安排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通过考生自我介绍和回答评委提问等形式进行,主要考评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实行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3.公布成绩:面试后在考场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在现场通知)。
4.签订协议: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以“招聘学科”为单位设置岗位组,根据各岗位组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入选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意向单位,现场签定意向(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就业协议书》须网上申请签订,则后续申请办理,《就业协议书》回澄海办理手续后寄回考生学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现场抽签决定人选。在通知时间内未能到现场签定意向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空缺职位按照学科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按拟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五)考察: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公示和聘用: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影响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服从以下防疫要求:
(一)参加应聘时,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粤康码”、相关证明,供工作人员检查,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进场参加应聘。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聘考生不能进场参加应聘: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粤康码”为红码、应聘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三)以下情形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进场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粤康码”为红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人员;
2.应聘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已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人员;
3.应聘前14天内(不含应聘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
(四)其他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聘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疫情防控要求视招聘时具体情况而定。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5856062
澄海区纪委监委派驻组 0754-85856032
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henghai.gov.cn/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1年2月9日
附件1: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学年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年新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年新教师预报名登记表二维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