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群团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我群团组织党支部班子会议讨论,经研究决定拟组织招聘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共青团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委员会、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妇女联合会工作人员各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资格准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工作人员1名、共青团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工作人员1名、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妇联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时间截至公告发出之日,大专学历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良好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基础和电脑操作水平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服从单位安排。工作地点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共青团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委员会、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妇女联合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月3日。
报名地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红海湾区行政大楼209室)
联系电话:0660-3434398
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区总工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审核合格考生,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政审
政审考核工作由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妇女联合会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经过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红海湾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h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员的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员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
工资待遇按我区聘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妇女联合会解释。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
共青团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委员会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