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发展战略,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招聘18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濠江人才队伍中。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
3.同时享受省有关人才政策。
(二)补助发放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相关薪酬待遇及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从2020年至2022年汕头市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含汕头市内出站博士后),以及市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四、培养管理措施
区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硕士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五、事业单位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事业单位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地址详见《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官网、报名电子邮箱、咨询电话、地址》(附件2)。
(二)报名时间
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四)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的资格初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进入资格复审的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七、事业单位招聘方式和时间
1.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面试时间。硕士招聘可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后另行公布。
八、事业单位成绩公布
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于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面试合格进入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附件5)。
九、事业单位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事业单位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公告。
十一、事业单位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将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事业单位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类型企业招聘程序和要求
其他类型企业自行组织实施招聘。报名联系方式详见《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官网、报名电子邮箱、咨询电话、地址》(附件2)。
十四、服务年限和试用期规定
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类型企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约定首聘服务年限和试用期限。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十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应聘事业单位人员):0754-87375501
(二)监督电话
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组织部干部二股:0754-87362116
(三)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招聘公布网址
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
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附件2: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官网、报名电子邮箱、咨询电话、地址.xls
附件3: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5: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聘用意向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