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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务员考试
2019年汕头市濠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9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9-06-20      来源: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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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县(区)级以下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2016〕263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实际,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89个岗位,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学位)以上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25个(详见附件1-1《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大专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59个(详见附件1-2《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本科以上非医学类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5个(详见附件1-3《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要求(其中医学类的职称要求指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已被汕头市濠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区人社局。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至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濠江区卫生健康局。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会议室(磊广路工商银行隔壁)。联系电话:0754-87362461 。

  3.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请统一用A4透明塑料袋装好):

  (1)《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自贴照片,双面打印);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备用照片处);

  (3)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加分对象。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必须是服务期满3年内,服务期满时间为2016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2日),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由市委组织部加盖印章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奖(加)分申请表》(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2019年国内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7月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

  (3)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学历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后面有加括号的,以括号前的名称作为专业要求的依据;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相关材料,由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健康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核;

  (5)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需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报考附件1—1岗位的考生,根据《关于县(区)级以下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2016〕263号)规定,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报考附件1-2和1-3岗位的考生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科目分医学类和综合类两类,满分均为100分:

  (1)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相关知识。考试范围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基础知识。

  (2)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面试。

  4.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必须在服务期满3年内),笔试成绩加10分。

  5.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报考附件1-1岗位的考生(即具有医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资格审核合格直接参加面试。报考附件1-2和1-3的考生根据汕人社〔2013〕70号文相关要求,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1、Y=2X(1≤X≤3);2、Y=1.5 X+1(3<X≤10);3、Y=1.2X+5(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数的,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确定。

  2.面试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

  3.集中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测试范围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

  4.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体检。

  (三)考试总成绩

  报考附件1-1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报考附件1-2和1-3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本人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依次递补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

  拟聘到单位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愿自主选择至具体的受聘单位,成绩相同的考生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选择顺序。

  八、严格管理,接受监督

  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时间在濠江区人民政府网(www.haojiang.gov.cn)公布。考试工作咨询联系电话: 87362461(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87375501(区人社局),87362461(区卫生健康局)。

  本次招聘不以任何形式举办培训班,不指定培训机构及辅导用书。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濠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1、1-2、1-3: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4:《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奖(加)分申请表》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濠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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