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广州高校专场招聘公告
为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我区拟组织区直部分事业单位赴广州高校,设立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院校及对象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不含二级学院)等高等院校的2018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或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胜任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身体条件。
(五)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
(六)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
区教育局属下学校教师180名;区人民医院医生20名,区中医医院医生5名,区妇幼保健院医生5名;澄海广播电视台专技人员6名;区建筑设计院专技人员12名,区规划设计院专技人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广州高校专场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招聘教师岗位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2、其他招聘岗位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中午12:00至下午19:00。
报名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
报名要求:毕业生须到上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广州高校专场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上述证书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面试
本科学历学位考生的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原则安排在当天或第二天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面试主要考评考生与招聘职位匹配性的综合素质情况,面试内容由各招聘单位确定。
(三)考核、考察
应届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本科学历学位考生的考核由所在院系提供考核意见,招聘单位结合面试的情况综合考评考生的整体表现情况。同时按照《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一并考察,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的,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在招聘会结束后,回澄另行组织考察。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档案材料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四)签订协议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应聘考生达成意向并经面试、考核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可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也可以回澄后再签订协议书;非应届研究生毕业的,接受报名后,经考察合格的再办理有关手续。
(五)体检
按照现场达成意向协议的考生,在聘用前进行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报考教师的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进行体检,报考其他岗位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标准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报考教师、医生及广播电视台岗位的,需签订协议,服务期限满五年后才可以申请调动。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本公告由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进行解释。
联系电话:澄海区人社局:0754-85875440
澄海区教育局:0754-85656062
澄海区卫计局:0754-85714750
澄海广播电视台:0754-85739961
澄海区建筑设计院:0754-85869445
澄海区规划设计院:0754-85880012
监督电话:澄海区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0754-8721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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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广州高校专场招聘岗位表(教师岗位)》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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