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市政协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协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我办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政协办公室秘书科科员及以下3名。
二、遴选范围
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工作表现突出。
(二)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任职定级的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三)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3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3月30日,含试用期)。
(四)在区(县)基层单位工作的,需达到规定服务年限。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不限。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八)身体健康。
(九)具有较强沟通协调、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水平较高,熟悉计算机操作。
(十)需到基层驻点帮扶、机关轮值,负责政协综合材料,经常熬夜加班,适合男性。
四、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星期三)至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的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4月13日下午5︰3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请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政协汕头市委员会网站下载《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后,直接到市政协办公室组织科报名(以单位名义推荐的,由单位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
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规格):《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公务员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当写清楚同意该同志报考,并证明该同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截至2017年3月30日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4篇以上。
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市政协办公室组织科(汕头市海滨路14号4楼436室)
联系电话:88527221;传真:88561194。
(二)资格审查
由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审查合格人员按照通知到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计算机上答题与写作方式进行,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
对笔试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1名成绩并列,则并列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如笔试合格人数低于1︰5的比例,则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5天内进行。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将总成绩通知各位面试对象。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政协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组织考察
由市政协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向市政协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若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递补为考察对象。
七、确定遴选入围对象、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由市政协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协汕头市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入围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八、有关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遴选过程中,要严格保密,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对遴选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附件:
政协汕头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