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参编人员(校编)招聘公告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于2010年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一所以培养环保、节能、低碳及相关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并入我校,开启集团办学新征程。学校现有南海校区和广州校区2个校区,在校学生1.2万余名,教职工700多名。学校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是环保部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高校节能示范单位、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首批十个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学校面向社会招聘参编人员(校编),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轮共招聘19个岗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环境保护工程学院参编人员(校编)招聘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一)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期间按80%发放。
(二)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执行学校高层次人才有关制度,具体可面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17:00,请务必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含技能证)、业绩成果(主要教科研及社会服务成果、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专利、主要获奖等)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该项材料,请按照顺序复制粘贴于同一个word文档中,并保证文档内容清晰可见)。以上材料请一并打包发到邮箱:hbxy_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按“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提示为报名成功。
(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即解除聘用。
(二)资格初审
人力资源部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名单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试
(一)专任教师岗位
1.业务考核。用人部门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专业建设发展及团队结构等,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业务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等,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通过用人部门初选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未通过业务能力考核者,不予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名单、时间、地点和面试考核形式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拟推荐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环节。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现场问答(实操)方式,试讲题目根据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设置要求命题,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板书、仪表等。试讲题目提前2个工作日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确定,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二)非专任教师岗位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岗位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拟推荐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由学校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非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确定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综合成绩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六、体检
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费用由学校支付。
体检不合格者,经考生书面申请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专任教师为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进行递补。
七、考察
学校对通过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应聘者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工作小组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弃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学校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专任教师为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进行递补,递补考生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校长办公会审定
人力资源部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拟聘人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专任教师为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十、调档
拟聘人员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指定的人才市场(或人才服务机构),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档案审查。
十一、报到入职
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须按通知时间到学校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报到入职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三)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四)招聘管理
联系邮箱:hbxy_rsc@163.com
联系电话:0757-81773101;联系人:叶老师、邓老师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投诉电话:0757-81773261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纪检室(审计工作部)
附件: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