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公告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拥有天河校区和海珠校区,天河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地铁上盖,毗邻华南植物园;海珠校区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5号,交通便捷,与广东财经大学一墙之隔。两校区占地650亩,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设施齐备,下设11个二级学院,开设 46个专业,全日制学生12000余人。
学校立足林业生态特色,服务生态产业发展,聚焦生态林业、生态园艺业、生态海洋业、生态服务业,不断强化内涵建设,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为加快学校向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进程,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专业与产业的对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欢迎有识之士加入我校,共创美好未来。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一)岗位计划。5名。
(二)岗位职责。负责应聘专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校企合作教材研发、实验实训室建设、双师教师培养、合作办学、社会服务等工作。
(三)招聘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专业研究方向与我校开设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具备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课题研究、技术研发、团队建设能力,并具有相应成果。社会服务能力强,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
(4)身体健康,能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正高级职称;有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经历,或担任行业企业高管经历者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为止。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填写《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姓名+应聘专业+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服务企业名称”方式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3.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即解除聘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请以电话通知为准;
2.参加面试人员在指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根据岗位及专业安排,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评,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板书、仪表,以及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录用人员。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并通知录用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者体检合格但放弃聘用的按照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福利待遇
录用后工资待遇采用一事一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春燕
联系电话:18819802396,020-87029025
联系邮箱:gdstyrsb@163.com
本公告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