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第二次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拟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予公告。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现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财政补助一类或财政补助二类)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调动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8.符合广东省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要求。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试用、见习期未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邮箱:gdwyzyxyrs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1年选调-姓名-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广东文艺职业学院调动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及认证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及网上查询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附件大小请勿超过10M,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或超大附件发送附件,以免过期,否则后果自负。)
2.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有合适人选的,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面试。面试者来校面试时须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学院官网或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
3.学院综合人员基本情况和面试情况,确定拟调动人选。
4.拟调动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考察组对其深入考察。
6.考察合格的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有关情况的说明
1.学校将长期接受以上岗位的报名申请,直至确定调动人选。
2.报名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报名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调动及聘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4.报名人员应主动将调动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不能配合考察工作、不同意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
5.本公告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34810203、020-34812145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政编码:511400
举报或投诉电话: 020-34810210人事处(纪检监督室)
附件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