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加强广东省林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林业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东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13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是广东省林业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8个研究所(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林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要任务是:开展林木遗传育种、森林生态、森林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保护、经济林、林业生物技术、濒危动植物保护、林业经济、城市林业等基础性的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承担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林分改造、森林防灾减灾、湿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监测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开展碳汇林业、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生物质能源、木本粮油等林业战略性研究;培养各类林业高级科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人员。
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公告规定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博士毕业生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它条件,详见《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或纪律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受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后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5日0:00至11月9日24: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制作成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邮箱(gdlkyrsk@163.com),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考生姓名+岗位代码”。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即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三)报名材料。
考生须提供《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填好后双面打印)、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报考限定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应符合广东省就业择业期政策规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博士报考,适用此政策)。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及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考生提供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招聘要求、提供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和电子邮件(考生报名所用邮箱,下同)两种方式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结构化面试前一天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现场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即被淘汰。
六、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评和结构化面试。
(一)专业能力测评。
参加专业能力测评的考生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下同)、广东省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lyj.gd.gov.cn/,下同)和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http://www.sinogaf.cn)公布。
1.专业能力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招聘单位将在专业能力测评前5天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给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发放专业能力测评准考证,并以电话告知,请考生注意接听电话并及时查收电子邮件。
地点: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科研楼402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33号)。
2.专业能力测评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和英语水平。测评时间为20分钟,以口头作答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即被淘汰。依据专业能力测评成绩由高至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1:3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行结构化面试。如有专业能力测评成绩相同情形,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可超过1:3。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与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在测评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林业局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公布。
(二)结构化面试。
1.招聘单位将提前5天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把资格复审与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相关考生,并以电话告知,请相关考生注意接听电话并及时查收电子邮件。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才能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将按专业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即被淘汰。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评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如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能力测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仍然相同,则以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个岗位报考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林业局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考生须按招聘单位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考生不得报考与自己所学专业代码不一致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要求相近的岗位报考,所学专业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博士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对含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考生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所有考生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
(五)关于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博士毕业生报考我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关于回避。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我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七)关于递补。因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的,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考生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考生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招聘单位将提前向考生告知广东省、广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考生应当在考试、体检等各应聘环节,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以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联系方式
考务咨询电话:020-87028261。
监督投诉电话:020-81838976。
附件1: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广东省林业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