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第三批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是一所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农业部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科技部第三批国家级“星创天地”项目单位;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粤菜师傅”培训基地项目单位。学校现有广州天河校区、广州白云校区、清远校区,校园面积1100亩、教研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全日制学生近2.4万人,办学涵盖农、工、经、管、文等专业领域。为了适应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名、实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享受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人员)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学历学位、其它要求:详见《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第三批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七)工作地点:我校现有天河五山、白云石井、省职教城(清远)三个校区,考生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学校编制(非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邮件报名方式,考生将相关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gdkm2021@126.com邮箱,需提交材料如下:
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报名表》(见附件2);
2.《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所有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5.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要求);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
邮件要求: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学历学位”。发送报名邮件后,若未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则视为未报名。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官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考生不得报考(应聘)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的,可选择报考(应聘)相近专业的岗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提供盖教务处印章的专业相近证明。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如果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研究方向或领域的,考生须符合具体方向或领域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加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往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校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部门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我校在岗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
五、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计划于10月11日前在学校官网“人事招聘”栏目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请考生及时留意学校官网公布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考试
考试预计安排在十月中旬进行,请留意学校官网公布信息。
(一)专任教师岗位(H01-H03岗位)考试采取“试讲+个人情况介绍+现场问答(实操)”方式进行,必要时采用网络形式面试,具体如下:
1.试讲。考生根据应聘岗位,自主选取一门专业课中的某一章节的部分内容进行试讲,要求使用PPT课件演示,授课对象为专科生,请提前准备,时间由主评委掌握,一般不超过15分钟。
2.个人情况介绍。主要围绕个人的学习、工作、科研介绍,要求使用PPT课件演示,限时5分钟。
3.现场问答(实操)。考生根据评委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有必要时增加实操环节。
(二)实验员岗位(H04)考试采取“现场笔试+个人情况介绍+现场问答”方式进行,若该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低于5人,则不进行现场笔试环节。
七、体检
进行体检环节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聘用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九、相关说明或要求
(一)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35周岁是指1986年9月30日之后出生,40周岁是指1981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二)关于递补或增加个别招聘计划的说明。因拟聘人员放弃而导致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若参加面试人员人数较多且综合素质总体较高,学校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个别招聘计划,增加招聘名额可在同岗位或专业相近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
(三)实验员笔试和面试说明。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即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5的分数,若前5的分数中,某一个分数有人员并列,则该分数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5.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名单,如总成绩排名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名单。
(四)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资格复审、考试信息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学校官网“人事招聘”栏目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六)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014920,13711763230,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20-22014349
附件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第三批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