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聘任制辅导员启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粤港澳高校联盟高校,石油石化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聘任制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基本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备注 |
辅导员A |
16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 |
辅导员B |
2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女性,需入住女生宿舍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学生工作,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备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络。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所获国(境)外研究生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6.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在高校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两年以上(不含实习)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不含实习)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过一年以上高校辅导员或在大学期间担任过一年以上学生干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②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③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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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https://zp.gdupt.edu.cn/聘任制人员招聘模块进行在线报名,按要求上传个人证件扫描件: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党员证明、高校辅导员工作证明或大学期间的学生干部证明、校级表彰证明、工作证明材料等及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17:00止。因个人或网络原因,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名当事人承担。
特别提示:
(1)我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请应聘者切勿上当受骗。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名:①不按规定填写报名材料者;②内容填写不真实者;③资料提交不齐全者。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我校2021年10月9日按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公布在学校人事处主页,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21年10月12日上午,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复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特别说明:报名者请务必按照茂名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来茂相关准备。
(四)考试
1、笔试:2021年10月12日15:00组织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布。
2、面试:2021年10月13日上午8:30组织面试。分小组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是否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知识及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分按笔试、面试各占50%组成,按考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布。
(五)体检及心理测试和考察要求
2021年10月14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派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辅导员工作要求者不予聘用,缺额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政审不通过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体检及考察情况,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最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示7天。
(七)办理入职手续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导员为聘任制人员,属于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后执行学校在编同职级人员同等的工资待遇,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五、联系办法
1、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邮政编码:525000
3、学校网址:http://www.gdupt.edu.cn
4、联系电话:0668-2981161/2923216
5、联系人:赵老师 林老师 黄老师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