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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科学院招聘4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9-08-21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科学院是广东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目前拥有直属独立法人科研机构23个,研究和支撑服务领域涵盖生物与健康、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装备与制造、电子与信息、智库与服务六大板块,现有科技人员3600多名,拥有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科技创新研发与服务平台160多个。为加快创建国内一流研究机构,发展成为广东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枢纽型高端平台和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详见《广东省科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的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3日至9月9日,超过截止时间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信函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如应聘人员只以电子邮件报名而无信函报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1)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邮件至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的电子邮箱gdskxy@gdas.gd.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2)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以邮政EMS或其他快递寄至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并在封面标注“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楼西门1楼101房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邮政编码:510070,联系电话:020-87687586。联系人:徐老师。
2、报名材料包括:
(1)按要求填写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须A4纸正反面双面打印)、《广东省科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
(2)个人简历。
(3)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提供)。
(5)从大学本科起各个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6)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工作经历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个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分类标注序号及排列。纸质材料1式1份,按顺序左侧装订。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s.gd.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相关情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失实、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而被取消录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港澳学习和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确定。
4.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或招聘岗位专业中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以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 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报名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科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自行下载打印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的准考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在广东省科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科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0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广东省科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要求、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面试评审小组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统计面试成绩时均需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排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科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科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录聘手续。
九、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应聘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因以上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但同岗位又无递补人员时,可在报考其它岗位且符合缺额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调剂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广东省科学院研究决定。
(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办理录聘手续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录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广东省科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考试成绩、拟聘人选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公告由广东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科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s.gd.cn/)“通知公告”栏目。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688095、87687586(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8768292(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广东省科学院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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