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是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校区位于中山市五桂山区。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中共党员,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六)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七)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八)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九)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有关单位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8日至3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邮寄(快递)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邮寄(快递)报名:有意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以快递方式将报名材料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人事处谭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3592810。请在信封上标明“应聘辅导员+应聘者姓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备齐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的工作日到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1号楼807人事处办公室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个人近期彩色照片);
2.《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
3.身份证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有效期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
6.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
7.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电子版(含各类证明、证书材料)需同时发送至邮箱:rsczp@gdrtvu.edu.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上标明“应聘辅导员+应聘者姓名”。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dpi.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2017年4月12日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须在考试前(时间另行通知),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审通过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进入考试环节。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相关工作(任职)经历的有效证明(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打印并亲笔签名)一份。
五、考试
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5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考试人数不足5人,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组织)并同时予以公布,与排名第五的应聘人员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在全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四)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二)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可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替补。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四)本公告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如“60分以上”即指60分或以上分数。
(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
(六)本公告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gdpi.edu.cn。
咨询电话:020-83592810(人事处),联系人:谭老师。
监督电话:020-83573870(监察处),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_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
附件3_广东开放大学_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xls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