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华南团校,已有60多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的事业单位。学院主要职能是承担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共青团干部和青少年培训教育,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和高职教育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和教育合作等。学院现有广州市天河校区、白云校区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00多亩,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学院目前设有工商管理系、财经系、外语系、社会工作系、计算机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团干部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体育教学部共9个系部。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院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38人,其中32名专业技术岗人员(含教师岗22名),6名管理岗人员。招聘岗位详见《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35周岁以下,应聘教师岗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5.身体健康;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须附照片)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qgyzz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J01+张山”.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经初步审核,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咨询。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同程度达到70%以上,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则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5.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20-36670688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510550
电子邮箱:qgyzzb@126.com
(五)资格审查
我院组织人事处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考生准考证号、考场安排等信息将在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网公布。
初审通过人员按照网站公告通知,本人自行下载准考证模板,完善本人准考证号、考场等信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身份证共同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与上述环节。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在广东共青团网、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网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我院组织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我院组织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我院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无异议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如不足3∶1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持以下材料,按学院网站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5)报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复审不通过的人选,不能参加面试,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复审结束后在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两种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考生在面试前两天统一领取试讲题目;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教师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聘用范围。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网公布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要求进行,由我院统一组织,费用由我院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共青团网、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均可依次递补。
七、有关情况说明
本招聘公告由广东青年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团省委直属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0-87185629.
3:考生查分登记表
中共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