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以下简称“广东海事局”)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确定
各职位按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中确定的面试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了首批面试名单。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按统一要求进行了调剂,最终确定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名单中每职位均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1.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5年7月31日09时至8月2日18时登陆报名网站(http://zl.msa.gov.cn/)进行参加面试确认,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整的《考察联系表》(见附件2,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广东海事局公开招聘专用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参加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参加面试279002张三”。)
2.决定放弃面试的考生应于2015年7月31日09时至8月2日18时登陆报名网站(http://114.251.226.96/)进行放弃面试确认,并于8月2日18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传真至广东海事局公开招聘专用传真(020-89098317)或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广东海事局公开招聘专用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如发电子邮件,则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放弃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放弃面试279003李四”。)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进行网上面试确认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按本公告及后续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三、报到、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1.报到和资格复审日期为2015年8月14日(周五),报到时间为下午14:00至17:00。考生应准时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非特殊原因逾时未报到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补审、补试。
2. 面试日期为2015年8月15日(周六)和16日(周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的面试确认页面查询本人具体面试日期,每日面试于上午0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本人面试当日早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08:50仍未报到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广州珠岛宾馆八角楼(具体方位及交通站点见附件4)。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合格者方可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及以上的职位,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职位内所有考生均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每日面试结束后,将按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279026海洋测绘职位还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情形。
体检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周一)上午。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体检当日早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非特殊原因逾时未报到的考生,将被取消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体检结束后,将按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事项另行公布。
七、资格复审材料
面试考生8月14日下午资格复审时,应提交证明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凡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提交材料的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证件照: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4张,背面均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此外考生还应另备2张,进入体检后另行提交)。
2.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3.单位证明,按以下人员分类提交(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1)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且在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2015年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无法提交,则应按下列第(3)项待业人员提交材料;
(2)现在职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按该附件中附注要求开具)原件1份。在职人员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资格复审时自行说明(无需提前来电咨询),并承诺于2015年8月28日(周五)前提交。非特殊原因逾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3)现待业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开具的《失(待)业证明》(见附件6,按该附件中附注要求开具)原件1份。
4.学历学位证明:考生本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验证材料:
(1)对于本人已毕业的国内各阶段高等学历,应在“学信网”查询本人各阶段学历(www.chsi.com.cn/xlcx/rhsq.jsp#rhsqxl_cn),下载打印并提交本人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范本见www.chsi.com.cn/xlcx/yb_bgys.jsp)各1份。即:博士研究生应提交其大学专科(如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以此类推。
如考生已办理过书面的学历认证,可凭《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范本见www.chsi.com.cn/xlrz/sample.jsp)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代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对于本人2008年9月后取得的国内各阶段学位,应在“学位网”查询本人各阶段学位(www.chinadegrees.com.cn),并提交本人各阶段学位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各1份(操作指南见www.chinadegrees.com.cn/help/help.html)。即:博士学位考生应提交其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各1份,以此类推。
如考生已办理过书面的学位认证,可凭《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代替“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3)对于本人已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应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详见renzheng.cscse.edu.cn)。
5.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计算机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例外情形:在职船员如提交职位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暂不提交,但考生应提交书面原因说明并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备查。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考生应提交已有的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报考职位有具体专业工作经验要求,其专业工作内容需在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中有所反映。
八、注意事项
1.在读非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5年7月底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续各项招聘工作,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面试、体检期间由广东海事局统一安排食宿。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提出申请;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制发的《低保证》提出申请。申请应于2015年8月7日(周五)前书面向广东海事局提出。
3.面试确认后,考生应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动,应及时向广东海事局反馈。
4.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通过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4.251.226.96/)、中国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和广东海事局网站(www.gdmsa.gov.cn)进行公告,并通过广东海事局事业单位2015年度招聘QQ群及时发布,敬请关注。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89098364、13724149848;
2.自动传真:020-89098317;
3.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
4.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广东海事局大院怡海楼314人事教育处(510260);
5.广东海事局事业单位2015年度招聘QQ群:421414275。申请加入时以“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作为验证信息,如:“张三0069”。
6.中国海事局招录公务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1-6下载)
1.面试人员名单
2.考察联系表
3.放弃面试声明书
4.面试地点示意图
5.同意报考证明、
6.失(待)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