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下称省测试所)是副厅级事业单位,是华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分析测试综合性研究和服务机构。在分析测试标准、方法、装备的研究等方面取得了100多项重要的科研成果,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服务社会民生和助推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测试共性技术支撑,为生产、科研、贸易、行政管理、诉讼、技术引进、商务仲裁等活动提供了大量优质的分析测试技术服务。
省测试所拥有一支综合素质高、技术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队伍,拥有专业的规范实验室以及大批先进的现代化分析仪器设备。省测试所位于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广东省科学院大院内,地处城区中心,交通便利,科研条件优良,学术氛围浓厚。
为满足我所科技创新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0日9:00至8月13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下称省人社厅,http://www.gdhrss.gov.cn)或省测试所网站(http://www.fenxi.com.cn)“招聘信息”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发送至省测试所招聘邮箱(nacczp@fenxi.com.cn)。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加分权利。此外,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应在资格复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及省测试所网站“招聘信息”栏公布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15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8:00。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为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及省测试所网站“招聘信息”栏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测评方法、资格复审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及省测试所网站“招聘信息”栏公布。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1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及省测试所网站“招聘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因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683273
监督电话:020-87684306
附表: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