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公告
为满足招录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决定对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17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录用的原则
本次调剂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的原则,坚持职位设置不改变、录用标准不降低原则。
二、调剂录用的对象
本次调剂录用的对象为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4月14日笔试)未录取的考生,报考者应符合《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和录用职位条件要求。其中,报考珠三角地区调剂职位笔试成绩为100分以上,非珠三角地区调剂职位笔试成绩为90分以上,公安法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以上。
参加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中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作弊行为的人员,尚在体检或考察环节的人员,以及已录用或拟录用人员,不列入本次调剂录用对象。参加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中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三、调剂录用的程序
本次调剂录用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复审(报人民警察职位的增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合格的择优录用为公务员。
(一)网络报名。
1. 报考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gdhrss.gov.cn)、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进入公务员考录管理系统凭原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自愿诚信报名,不需交纳报名考务费用。
2. 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9︰00至10月30日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调剂录用资格。
3.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由于今年笔试实行分类设考,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本地优秀工人农民职位(原公告附件1中乡镇职位的第一、二项)、其他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原公告附件1中乡镇职位的第三、四、五、六项)、县以上机关职位(原公告附件2)三类职位笔试题目不同,为确保公平,本次调剂上述三类职位考生只能报考原种类职位,不能互通调剂报考。
4.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复审。
1. 按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录职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gdhrss.gov.cn)或相关市的网站公布。
2. 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前7-10天完成,人民警察职位由省公安厅组织各有关单位负责,其他职位由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年龄、对象类别、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以及是否符合本次调剂录用条件等事项。本次调剂录用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时的资格条件一致。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分别由负责组织资格复审的部门另行通知。
3.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承诺。不作出承诺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违背承诺的,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或辞退,并在其后3年内不得再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4.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不超过1︰6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数,在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录职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评统一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不作人员递补。
5. 对具有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统一由省公安厅)发给《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面试准考证》。
(三)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的工作按照《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至15日,在广州市统一设置考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统一由省公安厅)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体检按照《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体检工作的规定外,还需遵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8月19日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均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有关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执行。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和相关市的网站上发布,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调剂录用职位表
2. 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县以上机关公务员调剂录用职位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