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新丰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弥补消防队伍人员不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能适应准军事化工作环境,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较好的亲和力、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4、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办公室或文秘工作经历者、消防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年龄:18-3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年龄在18-35周岁。
二、招聘岗位要求和薪酬待遇
(一)岗位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B2及以上驾驶证)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职责:主要从事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抢险救援及日常执勤训练工作,服从地方党委政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驾驶员工作职责:1、负责驾驶消防车辆出警;2、负责消防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3、负责接处警系统、联动设备、各类通信器材、导航设备和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2)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驾驶员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B2、A2、A1有效驾驶证;无违法驾驶记录,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通过试用期被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执勤补贴等组成。月薪不低于5500元(含“五险一金”)。
(2)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3)依法为入职者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4)每月享受8天轮休假期,其余时间需24小时在队执勤,入职满一年后享受每年10天带薪假期。
(5)符合国家消防员招聘条件的,每年可参加国家消防员招聘考试,通过后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并在考试中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政策。
三、招聘程用人单位序
(一)报名
1、方式:
网上报名:填写《新丰县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邮件至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sgxfxfdd@163.com。现场报名:应聘者自行或委托他人将报名材料交至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地址:新丰县丰城大道东240号。
2、时间: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三)考试
考试地点: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引体向上、100米跑)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体能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40%+面试×6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体育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1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2263000。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1: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