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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韶关浈江区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招聘7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2-08-05      来源: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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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2022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浈江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一般要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函。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8月5日至2004年8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人才,经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或韶关本地院校特别优秀且符合产业和创业急需的本科学历学位人才,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5万元。

4.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4日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卫生人才+202201+张三+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jq8872953@163.com)。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2.浈江区2022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实践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之前可更改报考职位并重新提交资料,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六、考试

面试工作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组织,采取现场面试或网络面试。8月19日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场次、面试形式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应变沟通能力。应聘者面试完后,成绩当场宣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878520。

(点击下载):

附件1:浈江区2022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xlsx

附件2:浈江区2022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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