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民调解员1名,主要工作内容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开展日常行政办公业务。用工形式为单位自聘(办理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曲江区机关单位购买服务工资标准〔4.5万元/年(含五险)〕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要求;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文秘专业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5.有较好的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熟悉电脑操作和资料整理工作,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文字录入、编排等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规定的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件报名形式。报名邮箱QJ6682193@163.com;咨询电话:0751-6839310。
3.报名所需资料: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填写,并在报名表附上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相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所有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招聘的笔试人员。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实行百分制。
1.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法律基础、文字表达、公文处理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替补。
(五)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员需提供个人征信情况(可在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jia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未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位递补。每年签订1次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聘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