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2名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应急管理工作,具有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服从岗位工作安排、接受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安排,适合男性;
(五)不限户籍,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20至35周岁(即1986年4月29日至2002年4月29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丰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2287672)
3.需提交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见附件1)、健康调查登记表一份(附件2)、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诚信报名、诚信面试。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成绩,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进入面试。
四、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岗位业务知识。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体检
按岗位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
(四)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五、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所招聘的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由县应急管理管理局统一调配,应聘者必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按照我县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工资待遇。
六、线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防疫指南
线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当天将填写好《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2,需签名)交给招聘工作人员。如报名、考试前14天内有外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或前14天内有省内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旅居史或35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粤康码”为绿码(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方可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近期有离韶,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附件1: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