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韶关市武江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武江区事业单位“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聘用实施方案(试行)》(韶武人社〔2021〕29号),经武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2021年韶关市武江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开招聘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对象为2021年在韶关市武江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信息为准)服务的“三支一扶”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原服务事业单位编制,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或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
三、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70号606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628879。
(三)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4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
(5)考生承诺书(附件2,须本人签名,1份);
(6)原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提供的不需要再次提交);
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报名时当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报名注意事项
1.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2.考生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书面证明。
4.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考生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2.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
(三)考试总成绩
1.总成绩=考核(期满考核分数)*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聘用。
2.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考察对象原服务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聘用
(一)签订聘用合同。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岗位由原服务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情况及拟聘用人员个人情况确定,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二)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武江区应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三支一扶”服务期2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人数不足的,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武江区政府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咨询
本公告由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628879。
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