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公告(2021)
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1名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名,主要工作职责: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应急管理工作,具有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服从岗位工作安排,能适应紧急加班、出差下乡等要求。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至2021年8月30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丰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2287672)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健康调查登记表一份以及报名表一份。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四、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岗位业务知识。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体检
按岗位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
(四)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五、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所招聘的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由县应急管理管理局统一调配,应聘者必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按照我县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工资待遇。
六、线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附件2扫描注册登记)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同时在线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当天将填写好《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3,需签名)交给招聘工作人员。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