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委托,经武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3)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4)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8.报考面向武江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1)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现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含兼职、挂职),且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累计满3年;
9.报考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8月10日-2003年8月10日)。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10日-2003年8月10日)。报考面向武江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8月10日-2003年8月10日),其中任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授予荣誉表彰的(含2019年获得广东省“百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表彰的),年龄放宽至48周岁(1972年8月10日-2003年8月10日),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限放宽至累计满1年;
10.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或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1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或任职期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0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12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岗位报名,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9时起至8月26日下午5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3.考生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书面证明。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于8月20日前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至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6办公室(武江区芙蓉北路70号),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2021年当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暂时不能拿到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当地三支一扶主管部门出具考核证明和个人承诺先予以报名。
6.韶关市武江区户籍是指现户籍是韶关市武江区户籍或入学(大学)前户籍是韶关市武江区户籍。
7.韶关市武江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在韶关市武江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基层工作并已服务期满、能提供相应证书或考核证明的人员。
8.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可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10.我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5.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核。
(1)《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4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
(6)考生承诺书(附件5,须本人签名,1份);
(7)符合韶关市武江区户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8)符合武江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有关任职文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及至报名截止日止的在职证明(须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的奖励表彰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工作单位及镇(街)党(工)委推荐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及以下程序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审查,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2.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聘用。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聘用
(一)签订聘用合同。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二)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武江区应聘单位服务满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武江区政府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附件4)。
监督、投诉电话:0751-8628879.
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