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1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1人,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办公室内务和后勤服务;协助内设机构开展辅助性、服务性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安排,具有良好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技能操作。
3.新丰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中一方常住户口为新丰县户籍的人员。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制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21年6月30日止。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6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6921005,联系人:范志威。
2.网上报名
于2021年6月4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回龙镇党建办邮箱:xfhlzz@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黏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
(3)采取现场报名的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网上报名的提交上述材料的扫描版,进入面试后当天务必带上报名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最高按1:5的比例择优通过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面试。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成绩,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审查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现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五、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所招聘的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由回龙镇人民政府统一调配,应聘者必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按照新丰县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工资待遇。
六、其他
招录结果在一年内有效,若录用人员在一年内辞职,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视情况由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者经体检、政审和公示后依次递补。
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附件: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