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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公务员考试
2019年韶关南雄市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招聘22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9-07-08      来源:韶关市南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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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南雄市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我市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队伍力量,经市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2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南雄市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是南雄市各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留意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2日-7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视频会议室,地址: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大楼2楼,咨询电话:0751-3837567。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5、符合南雄市各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报考,需提供镇党委印发的任职文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并提供至报名截止日止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在职证明(须加盖村〈居、社区〉党支委公章、镇〈街道〉党委公章);

  6、符合南雄市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报考,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单位购买的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必须与社保缴费证明单位一致,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计算日期截止日为报名最后一天);

  7、符合南雄市户籍报考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入大学前户籍是南雄户籍者需提供户籍证明,配偶户籍为南雄市户籍者需提供其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8、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9、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10、考生承诺书(附件3,原件,须本人签名)。

  11、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 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3、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南雄市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指具有在南雄市各镇及以下(不含南雄市区、雄州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的人员。

  6、南雄市户籍是指现户籍是南雄市户籍或大学入学前是南雄市户籍,或其配偶户籍所在地为南雄市户籍。

  六、考试: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9:00-11:00(星期五)。考生请于2019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南雄市人社局二楼视频会议室(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大楼2楼)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3837567。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主管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领取面试通知书造成的后果自负。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六)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分配

  按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各镇人社所任职(同一岗位代码有多个岗位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自行选择岗位)。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822460。

  (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tzgg/),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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