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2018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切实解决我区教师缺编、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经武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在职在编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范围为韶关市范围内(不含武江区、不含市直学校) 40周岁以下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聘名额及岗位
选聘名额为20名(其中幼儿园园长3名,教师17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韶关市武江区2018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学历要求:
1.幼儿园园长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资格条件:选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
4. 2014-2015、2015-2016、2016-2017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说明:女性因正常休产假当年不定等次的除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或政纪处分期未满;
2.正在接受纪委或监察委调查,或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在本单位有规定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6日(星期一、二、三)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区红玫路28号武江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305室)。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韶关市武江区2018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
(2)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由当地编办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4)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由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意见盖章;
(5)2014-2015、2015-2016、2016-2017学年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需盖有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
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各类成人、自考、函授等)学历必须在考察时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证明。所有填报和提交的材料均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4.资格审查和发放准考证。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岗位条件、学历层次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和体检的凭证(提供报名的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说明:如所学专业代码与报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参照本公告第九条:其他注意事项第(一)项标准执行)。
(二)考试办法
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专业技能考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专业技能考试
时间: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地点:武江区金福园小学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现场撰写教案(时间为90分钟);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幼儿园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问答。
2.结构化面试
时间:2018年6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地点:武江区金福园小学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考试相关要求
(1)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抽签、候考,未按时到达考试地点或擅自离场的取消考试资格。
(2)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于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公布。
4.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公布。
五、计分办法
1.专业技能考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按60%和40%计入综合成绩。
2.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若再相同,则通过加试的方式,依次按照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不设开考人数比例,录用最低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含)。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武江区教育局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聘用手续办完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本公告由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15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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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