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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公务员考试
2017年韶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7-03-13      来源:韶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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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韶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欢迎广大有志于公安事业的社会青年踊跃报考。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性38名,女性12名。


  (职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9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明显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血亲有被判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不得报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有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方式:本人携带公告要求的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地点: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


  4.报名材料:①《韶关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军人证;③计划生育证明;④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包括本人、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⑤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5张。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身高、视力等进行初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项,均由韶关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至10:00)。


  地点: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提前15分钟入场。


  笔试成绩在考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 “平安韶关”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4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2.体能测试


  时间:在“韶关平安”网另行通知(初定3月23日)。


  地点:韶关市西河体育中心。


  测试内容及标准:


  男子组:1000米跑,≤4′35″合格;


  女子组:800米跑,≤4′30″合格。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


  时间:在“韶关平安”网另行通知(初定3月25日)。


  地点: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计分标准: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注意事项: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均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三)体检:韶关市公安局指定市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时间、地点在“平安韶关”网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平安韶关”网公示。


  有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不适合聘用问题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用工手续,自用工之日起的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岗位性质:安排到韶关市看守所、韶关市拘留所工作,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二)工资待遇:单位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250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2900元,每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三)工作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本次招聘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有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韶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次招聘相关通知平台为“平安韶关”网(网址http://www.gdsg110.gov.cn)和“平安韶关”公众号(微信号:pinganshaoguan)。


  联系电话:0751—8462367。


  附件:


  1.韶关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韶关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韶关市公安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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