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韶关市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学校明天更好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93年9月,是科技部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仁化县中小企业培训基地。学校现占地124.6亩,总建筑面积3.18万平方米,建有一栋同时容纳1000名学生食住的宿舍、饭堂综合楼,实训大楼配备各类实验室、实训室30间。现有设备总值近1451万元,教职工79人,其中高级教师4人,中级教师45人。在校学生一千多人,来源于本县各中学。
学校坚持以市场导向,发展特色专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需要,形成了以旅游服务与管理、机械加工技术专业为龙头,供用电技术、旅游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专业为特色,各个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具有较强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充分利用师资、设备等优势,采取工学结合和订单培养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定向培养专门人才,让升学就业两不误。
更详细的信息请浏览学校网址查看:http://www.sgrhzz.com/.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1、招聘岗位:2016年计划向全国招聘专业教师2人,其中:旅游专业1人,体育专业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2、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3、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师德优良,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学科创新及科研能力;普通话达标,熟悉电脑操作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等)。
(2)应聘教师年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有中学副高以上职称,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报考职位的单位性质核定工资,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 :30--5:00)。
报名地点: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仁化县建设路1号,咨询电话:余老师15219827288、0751—6922208,卢老师13719709320)。
4、报名材料: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助学贷款尚未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需出示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验);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④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⑤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将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试讲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环节。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好《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向仁化县仁化中学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试讲。采取说课形式(或讲课与实践操作),主要测试考生知识应用能力。试讲环节满分为100分,试讲设置最低分数线。
笔试及试讲结束后,依达到所设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笔试加试讲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环节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达到所设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面试主评委打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打分成绩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增试答辩,以答辩分数高低确定最终名次。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核。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被聘用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0751-6922208(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务处)、0751-6355700(仁化县教育局)、0751-6390802(仁化县人才办)。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我县自主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取得《广东省仁化县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参照“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其他符合省级以上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加分证书,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20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五)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六)被聘用者见习期12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3、考生查分登记表
仁化县教育局 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
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