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工程之“韶关市党政人才发展计划”,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的来源和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我市决定面向县(含市辖区、县级市,下同)、镇(含乡和街道,下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9名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广东省辖区内县、镇机关(不含中央和省设在我省辖区内的县、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9月1日);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六)身体健康。
遴选对象不得参加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参加遴选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未达省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遴选对象。
三、报名方法
(一)查询职位。
具体遴选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韶关市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6日9︰00时至10日16︰00时。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请登录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务员管理”“通知公告”中下载《韶关市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者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后提交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并加具同意意见。
3.报考人员应在2015 年9月10日下午16时前将《报名表》传真至遴选机关(原件待资格复审时送遴选单位)。
4.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遴选单位通过报考人员传真的《报名表》,对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及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是否相近专业的判定,参照《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由遴选单位认定。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9月12日登录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公务员管理”“通知公告”中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凭身份证和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于2015年9月17日至18日(上班时间)到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2房公务员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申论考试一科,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9:00-11:00时。地点在韶关市市区内,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考了未能开考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4.成绩查询。2015年9月30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公务员管理”“通知公告”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遴选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同意报考的《报名表》和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等原件(经审核后交回本人)和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的顺序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组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干部或熟悉遴选职位业务的干部组成,按照规定进行考察,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体检对象由遴选单位依据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按1:1比例确定。体检按考录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担。
考察、体检发现不合格的,可递补考察、体检对象。其中,考察不合格的,须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
六、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转任对象,在本单位网站和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自愿诚信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遴选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考务费。遴选职位的专业请参阅《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3)。
(二)报考者在成功报名后主动放弃的,将记录在案,今后不得再参加我局组织的公开遴选。
(三)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本公告由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4. 各遴选单位咨询及传真电话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