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招聘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男女不限,城镇建设与管理类(城镇规划、城市管理与监察、城镇建设)专业雇员1名。
2、女性,财务会计类(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统计实务、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专业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燕红,联系电话:2253461,手机:13415676928.
(三)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一份(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计生证明,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请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岗位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新丰县政府网、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
2、政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公示。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新丰县政府网、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
六、待遇
所聘雇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雇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含社保)。
附件一:报名表
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