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乐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一般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3名。详见《乐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79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含本科)学历以上的户籍不限(招聘职位另有户籍要求的除外);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下的限广东户籍(招聘职位另有户籍要求的除外);入户时间计算截止到本公告发布日前一天(即2014年6月26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历年违反考试纪律仍在限考期内的人员;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多媒体会议室,联系电话:0751-5571150。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本、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书(非计生服务证)、学历证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同时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可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和乐昌市就业人才网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外省院校的毕业生及各类成人、自考、函授取得的学历还需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文)第二条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享受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大学生需在报名时提交期满考核的证明材料。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4)报考费用。
报考人员需缴交报考费,收费标准参照公务员报考费收取(90元/人)。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部分职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止到本公告发布前一天(即2014年6月26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1.笔试。
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该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常识和技能。不指定参考用书。
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未按时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采用百分制(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的成绩不超过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及乐昌市就业人才网公布。
2.面试。
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乐昌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乐昌市就业人才网上公布。
(1)组织实施。由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乐昌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乐昌市就业人才网的公告。
(2)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者,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时间由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乐昌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乐昌市就业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571150。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乐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