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公务员考试
2023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3-11-22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医疗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计划到广东医科大学开展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就清远市清城区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2024届应届毕业生2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人员,按招聘单位空缺岗位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要求
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
(三)学历学位要求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2.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及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四)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7.已签署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选择报名方式。资格审核方式均为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5日8:30至2023年12月1日17:30。
2.报名网址
https://www.sydwzk.cn/gdqcqwsjkj2023
3.资格审核
具体的时间地点将在网上报名截止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公告,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后,考生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
4.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2023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双面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证件相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或就读学校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务处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补交到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3)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考生自行复印证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属书面证明的材料交原件)。
5.其他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就近参加招聘会,及时关注并遵守现场报考区域进入校园有关要求,合理规划报考安排。(根据招聘实际情况有可能变更,若有变更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采取现场方式报名的,则需同步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11月26日9:00-15:00。
2.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场(如时间和地点有变动,再另行通知)。根据校方要求,校外毕业生统一从西北门进校,进校时需出示“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的【签到成功】界面,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进校。
3.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方式一致。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考,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2.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4.如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4),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
六、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确定为考试对象。资格审核结束后,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和具体的考试安排。请考生密切留意公告,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七、公布考试成绩和拟入围体检对象名单
考试结束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和拟入围体检对象名单。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八、签订协议
拟入围体检对象须于体检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因考生放弃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招聘组织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体检人选应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体检对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九、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一、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未取得报考岗位从业资格(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办妥入编手续后的两年内取得对应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环节的考试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及公告内容。考生因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63-3822693、0763-393938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指导、监管工作,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