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城乡规划事务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冈县城乡规划事务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为人诚信,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细致热情;无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安排,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技能要求
能熟练掌握CAD、PHOTOSHOP等制图软件;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三)学历和专业要求
规划建设类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详见附表1)
(四)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已获得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
(五)身体要求
健康,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佛冈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等发送至电子邮箱:fgghb0763@126.com。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将电话通知其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县城乡规划事务所(地址: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自然资源局大楼二楼)进行资格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相关体检费用在入职后凭支付单据、发票报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事宜,具体由佛冈县城乡规划事务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欢迎致电佛冈县城乡规划事务所电话:0763-4888932,联系人:李新文。
附件1:《佛冈县佛冈县城乡规划事务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佛冈县佛冈县城乡规划事务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佛冈县城乡规划事务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