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为切实提高清新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及时补充辅助执法力量,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9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9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
(三)年龄20—35周岁,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退伍军人或有同类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7月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办公楼216室(太和镇清和大道中88号),联系人:肖小姐、徐小姐,联系电话:5810007。
3、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所填内容必须真实,经核如有虚假信息,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同版小一寸彩照3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带上原件备查。
进入面试环节后,再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方能参加面试。
四、考试形式
我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详细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以网上公告和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10:00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1日上午09:00
地点: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六、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一)协管员年薪约为50000元/年(含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间只发放试用期工资,不享受其它相关福利待遇;
(三)试用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薪酬和相关福利待遇。
八、其他
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报考人员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清新城市E管家”公众号)查阅或电话咨询了解(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5810007)。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电话畅通。 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查阅网上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笔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拟聘用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