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2名后勤服务类聘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员类别 |
岗位代码 |
人数 |
招聘 对象 |
学历 学位 |
专业 要求 |
其他条件 |
备注 |
聘员 |
后勤服务 类 |
A01 |
2 |
不限 |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
工程造价 (B120105) 学前教育 (B040106) 工程造价 (C081702) 学前教育 (C040102) |
1.身体健康,粤语流利,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18-35周岁(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4.一经录用,服从安排。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12月25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
(二)报名地点: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办(405室)。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报名)、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地所在街镇计生办出具)、应聘求职表(考生到现场填写)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确定对象: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笔试。
②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③笔试要求:统一试题,闭卷考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2)面试
①确定对象: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3)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生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而出现拟聘人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4)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通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三、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城区人社﹝2018﹞107号)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刘先生、陈先生:0763-3322612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相关声明
本次招聘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应聘培训。
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