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公务员考试
2020下半年清远市公安局勤务辅警招聘28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11-13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
2020年下半年清远市公安局勤务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已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中专)以上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10.直系亲属正在服刑、被叛死刑、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办法
(一)查询职位
本次共招聘28名勤务辅警,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2020年下半年清远市公安局勤务辅警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qygajfjzp/),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各项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工作时间网上报名咨询电话:400-8228076,政策咨询电话:0763-3463387。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9时至11月18日16时,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请留意清远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sgaj/)的通知,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核、体技能考核、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并随身携带。
(四)网上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确定进入初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考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考试采取体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清远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未按时到达参加的视为放弃考试。
(一)资格复核
对进入初试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体技能考核
考核的内容为队列和短跑冲刺,队列测试考生的整体协调性,短跑冲刺测试考生身体素质。体技能考核不组织补测,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其中任何一个考核项目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体技能考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在体技能考核后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列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报考人员依考试总成绩合格报考者中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行为)、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三)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清远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清远市公安局在相同相近职位条件的合格报考人员中进行调剂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初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应聘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本公告由清远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清远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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