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远市公安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清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9年清远市公安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品行端正;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或者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招聘岗位 报名要求
(二)网上报名
1.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根据页面提示及要求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报名操作。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400-8389296,政策咨询电话:0763-3463360。
2.本次网上报名仅对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不进行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核。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经系统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初试。在各个岗位指定准考证打印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报考高速公路交警勤务辅警岗位不用打印准考证;报考指挥中心110接线员、文职辅警岗位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8月13日9时至8月16日16时。
(三)现场报名
1.报考高速公路交警勤务辅警岗位的考生,也可在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各大队或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进行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前往报名点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清远市公安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3.报名或咨询的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考岗位代码为301的岗位请到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综合中队报名(地址:清远市佛冈县京港澳高速公路佛冈出口,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0763-4299699);
(2)报考岗位代码为302的岗位请到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综合中队报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许广高速公路龙塘出口,联系人:梁警官,联系电话:0763-3698833);
(3)报考岗位代码为303的岗位请到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综合中队报名(地址:清远市阳山县许广高速公路阳山出口,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0763-7804303);
(4)报考岗位代码为304的岗位请到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综合中队报名(地址:清远市连州市城西开发区元村路口,联系人:曾警官,联系电话:0763-6676866);
(5)报考岗位代码为305的岗位请到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综合中队报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源潭交警中队大院内,联系人:邓警官,联系电话:0763-3293377);
(6)报考岗位代码为306的岗位请到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综合中队报名(地址:清远市连山县二广高速连山出口,联系人:洪警官,联系电话:0763-8716660);
(7)报考岗位代码为307的岗位请到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报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清远市交警支队四楼401室,联系人:黎警官,联系电话:13924426110);
(8)以上岗位也可到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报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2号,清远市公安局1号楼502室,联系人:秦警官,联系电话:0763-346336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知悉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按照要求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清远市公安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现场报名需在报名登记表张贴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考生须诚信报考、诚实应考,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请留意清远市公安局网站(http://gdga.gdqy.gov.cn/)的通知,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是考生参加初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并随身携带。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初试和面试。
(一)初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设置初试内容:
1.报考高速公路交警勤务辅警初试:队列考核
主要通过队列考核形式,测试考生的整体协调性;队列考核内容为立正、稍息、看齐、敬礼、停止间转法,齐步、跑步与立定等项目;队列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队列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报考指挥中心110接线员岗位初试:专业技能测试
主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方式,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速记、计算机文字输入等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是通过对照文字材料和播读文字材料(普通话和粤语)的形式,要求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输出文字材料,综合评价考生答题的准确率和速度;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文职辅警岗位初试: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通过笔试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公文写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知识、法律基本常识;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指挥中心110接线员和文职辅警岗位初试成绩查询:于初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平台公布;报考高速公路交警勤务辅警岗位初试成绩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高速公路交警勤务辅警的考生,队列考核合格者全部列入面试人选。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初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需对网络报名的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清远市公安局网站通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在清远市公安局网站通知。
3.面试方式
参照结构化面试评分要素,考察面试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
4.面试成绩
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根据报考岗位,计算考试总成绩:
1.高速公路交警勤务辅警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指挥中心110接线员和文职辅警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分)×50%
+面试成绩×50%
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将在清远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如果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名;如果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名单。
(二)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行为)、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递补与调剂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额的情况,按照报考岗位,在应考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报考指挥中心110接线员岗位(岗位代码为101和102)的递补考生,如出现某个岗位递补考生不足,可从另一个岗位的递补考生库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公安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清远市公安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清远市公安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年薪制,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年薪标准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初试、面试、体检须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此公告由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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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