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清远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十一批体检和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审批等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8号)精神,现对我市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第十一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电话:0763-338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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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十一批体检和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
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