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清远市清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已经完成,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准考证号:201705133001考生进入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中时间、集中地点
请该考生,于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与《报名表》同版的免冠彩照一张依时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教育股202室签到,逾时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二、体检注意事项
1、没有准考证,一律不得参加体检。
2、有准考证,但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审核无误经同意后方可参加体检。
3、考生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交我方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凡在体检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违反纪律作取消体检资格处理。
4、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体检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5、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本组以外的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聘用资格。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7、考生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考生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告知医护人员,并由医护人员确定部分体检项目是当天体检还是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以及哺乳期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暂不做X光检查,但要听从医生的意见确定体检项目(例如:试纸检验)。
8、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须于接到复检电话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复检。体检后电话(0763--5819923)拔通了但已体检者未接听,事后又不回复的,视同进入体检者已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并知晓本人体检不合格并放弃复检资格。
但对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论的体检项目,考生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并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9、无特殊情况体检考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医院。在确认所有项目都检查完无异议后,将抽签号牌交给工作人员,得到同意后方许离开。
10、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11、考生须备体检费约400元,届时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注意保存好票据)。
12、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请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的考生留意电话通知。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19日